产检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查出部分白内障,一般在孕中期才能通过眼底检查进行诊断。而对于中晚期的白内障,则可以通过产科检查,如超声检查、眼底OCT检查、眼底造影检查等,进行诊断和鉴别。
1、眼底检查:孕妇在怀孕期间,需进行常规的产检,而在进行常规产检时,可通过对孕妇的眼底进行检查,如检查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等,观察孕妇是否存在眼底病变,以及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等问题;
2、超声检查:在妊娠11-13周时,孕妇可进行第1次超声检查,以明确胎儿的发育情况,及早发现胎儿存在的各种结构畸形,如无脑儿、脑积水、开放性脊柱裂、腹壁缺陷、内脏外翻等;
3、眼底OCT检查:孕妇在妊娠22-24周,可进行第2次超声检查,以明确胎儿的眼底,观察是否存在妊娠期糖尿病,以及眼底病变等;
4、眼底造影检查:在妊娠20-24周时,孕妇可进行第3次眼底造影检查,以明确孕妇是否存在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以及视网膜静脉阻塞等疾病。
通常在妊娠22-24周时,才能通过上述检查,明确孕妇是否存在白内障,如果发现孕妇存在白内障,可在妊娠22-24周时,进行白内障手术治疗,以缓解白内障症状。如果在产检过程中,发现孕妇存在白内障,不需要过于担心,目前白内障手术技术成熟,通常不会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可在医生建议下,选择分娩后,再通过手术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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