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一种发病迅速、危害性大、随时导致失明的常见疑难眼病。特征就是眼内压间断或持续性升高的水平超过眼球所能耐受的程度而给眼球各部分组织和视功能带来损害,导致视神经萎缩、视野缩小、视力减退,失明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在急性发作期24-48小时即可完全失明。青光眼属双眼性病变,可双眼同时发病,或一眼起病,继发双眼失明。有些药物是青光眼患者不能使用的,或在使用时必须注意的。治疗青光眼的药物要谨慎使用这里列举一些例子作为警戒。
闭角型青光眼禁用散瞳药
生活实例:76岁的韦大爷为查明视力下降的原因,到医院就诊,由于他瞳孔较小,于是,一名刚毕业的实习医生给他眼部滴用了1%阿托品滴眼液,并做了眼底检查。当天晚上,他感觉眼痛、头痛,并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去医院检查后,被医生诊断为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立即住院,控制眼压后,韦大爷接受了抗青光眼手术。
解析:阿托品散大瞳孔的作用较强,可维持两周左右,目前尚无其他药物可对抗其作用。但是,其在散大瞳孔的同时还可引起眼内一些结构的变化,促使眼压升高,导致青光眼发作。因此,在选用阿托品之前,医生大多会了解患者有无青光眼家族史及青光眼病史,检查眼部有无可能发生青光眼的结构因素,并测量眼压后再滴用。
建议:①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后马托品和托吡卡胺等散瞳药。②40岁以上成人散瞳检查时,应先测量眼压,排除青光眼后才可进行。③青少年首次使用托吡卡胺眼液前,应经眼科检查并定期观察,必要时应测量眼压。④不要将阿托品眼液和眼膏与其他眼药水摆放在一起,以免误用,更不可随意转送他人使用。
激素性青光眼慎用皮质类固醇眼液
生活实例:两个月前,刘先生右眼反复出现眼红、痛等不适症状,被诊断为浅层巩膜炎,遵医嘱,他一直滴用典必舒眼液。近日,他去医院测量眼压,发现眼压值已高达30毫米汞柱(正常值为10~21毫米汞柱),被医生诊断为激素性青光眼。医生建议他停用典必舒眼液,随访观察,刘先生的眼压逐渐下降,恢复至正常水平。
解析:激素性青光眼(又称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属于药物引起的一种开角型青光眼,其表现与散瞳药引起的青光眼不同,鲜有自觉症状,若不及时发现,拖延时间过长,有可能引起难以逆转的视神经乳头损害、视野缺损等。因此,及早发现很重要。
一般来说,有开角型青光眼家族史及糖尿病患者使用皮质类固醇眼液后,发生高眼压者较多。因此,这些人要高度警惕本病。
建议:①定期眼科随访眼压,如有眼压升高又不能停用者,可经眼科检查后考虑同时选用抗青光眼眼液。②应用其他药物有效者,应尽量避免使用皮质类固醇眼液,如慢性结膜炎可选用色甘酸钠眼液。
青光眼患者别用胃肠道解痉药
生活实例:50岁的黄先生因腹痛去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胆囊炎引起的腹痛,给他肌肉注射了消旋山莨菪碱,腹痛缓解。可一周后,黄先生感觉有眼部胀痛,经眼科会诊检查眼压明显升高,诊断为闭角型青光眼,后转至眼科治疗并做了抗青光眼手术。
解析:这也是药物诱发青光眼发作的典型例子。消旋山莨菪碱和阿托品一样,是胃肠道解痉药,对胃肠道有很好的止痛作用。但是其副作用则是会诱发青光眼发作。这类药物包括颠茄、山莨菪碱、奥替各溴铵、溴丙胺太林等。因此,有青光眼家族史或青光眼病史者应及时主动向医生说明,以免误用,损害健康。
建议:①患者在使用胃肠道解痉药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通常,在这些药物说明书中大都标明:青光眼患者禁用。②在静脉补液时,要注意速度不宜过快,以免促使青光眼发作。
(实习编辑:吴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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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是我国第二大致盲性眼病,任何年龄段的人群都有可能患上青光眼,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是控制青光眼恶化最有效的办法,青光眼治疗后也不能一劳永逸需要加强护理,近日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成立青光眼之家,为广大青光眼患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